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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笑傲牛熊》第7章 7.8 下单

当你选好一两只适合卖空的股票后,就得知道该如何下单了。如果某股票的向下突破价格是24.875元,那么就要在24.875元的价位下一个止损买单,在24.375元的价位下一个限价卖单,委托交易的数量就是想要交易的股数。这是与做多相比又一个不同点。买入时,对于成交活跃的股票,止损单和限价单之间只要有0.25元的价差就行了。但是在卖空时,这个价差却至少要0.5元,如果该股交易不活跃,这个价差还要扩大。为什么呢?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股票交易所有一个陈旧的规则叫作“ 报升原则 ”。该原则规定卖空的价格必须高于最新的成交价。我认为,这一原则是1929年股灾的产物,十分荒谬且缺乏逻辑。为了阻止所谓的“熊市突袭”,没什么头脑的交易所想用这个办法阻止卖空者们引起的股价暴跌。从交易的角度来说,这是对牛市的一个巨大的偏袒。你能想象如果他们告诉你“你只能在股价下跌时才能买入股票”吗?这是绝对不合理的,我相信早晚有一天“报升原则”会被取消!正是由于“报升原则”的存在,你才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而把价差加大。

与买入一样,你的委托单应该是“撤销前有效”的。在柜台交易中,你一定要依靠经纪人,因为你不可能亲自下止损单。但柜台交易有一点好处,就是没有“报升原则”的限制。因此,如果你发现某股票跌破25元,而24.875元是你应该进行卖空操作的价位,那么只要它的价格到达24.875元,你就可以让经纪人立刻替你进行卖空操作。在熊市中,这绝对是一个优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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